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就业见习基地招募公告

栏目: 医院公告 发布时间:2023-12-06

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是市卫健委直属三级专科医院,2021年获市人社局批复成为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。为助力我市高校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,增强就业能力,本着择优、双选原则,我单位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募见习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 

  一、见习基本情况

 

  (一)见习地点

 

  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(河东区新开路55号)。

 

(二)见习岗位

 

临床、行政、医辅等岗位。

 

(三)基本任务

 

参与见习岗位的辅助工作,在老师指导下完成日常任务。

 

(四)招募人数

 

视实际需求确定,本招募启事长期有效。

 

  (五)见习时间

 

 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,因工作需要出勤不限于工作日,视具体情况安排。

 

  二、申报要求

 

(一)申报资格

 

 1、本市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(毕业年度1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);

 

2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;

 

3、临床见习岗位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,其他岗位专业不限。

 

(二)所需材料

 

  1、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提供:

 

  (1)身份证PDF扫描件(正、反面);

 

2)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有效期在半年以内);

 

3)见习申请表(见附件)。

 

  2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:

 

  (1)身份证PDF扫描件(正、反面);

 

  (2)学历(学位)证书PDF扫描件;

 

  (3)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有效期在半年以内);

 

  (4)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有效期在半年以内)和学位认证报告;

 

5)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;

 

6)见习申请表(见附件)。

 

(三)申报时间

 

每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。

 

(四)申报方式

 

采取网上申报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3316800770@qq.com,以“姓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。通过简历筛选后安排面试,见习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
 

  注:报名材料恕不退回,我单位承诺为报名人员做好材料保密。

 

三、见习说明

 

  (一)我单位将逐一审核申报人员资质,结合用人需求和岗位实际,择优确定见习对象并电话通知后续具体安排。由于见习岗位数量有限,暂未被我单位录用的申报人员将作为见习岗位备选人员,后期将视岗位实际需求,结合备选人员资质择优安排就业见习岗位。  

 

  (二)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,曾经参加过其他单位(或岗位)就业见习不能参加我单位就业见习;签订见习协议到期后不可续签就业见习;就业见习不是正式用工,见习人员不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不产生劳动关系;就业见习不与事业单位录用直接挂钩。

 

  (三)我单位将为见习人员缴纳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并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按月发放生活补贴,对于当月出勤满15天(每天不少于6小时),按照每月1856元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费。

 

咨询电话:2433422124334222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4:30

 

联系人:李老师


  

    附件:见习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