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.招生对象:面向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师、护士、药师、技师及管理人员。
2.申请条件: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,并已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。申请者须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(或同等级别单位)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招生时间及方式
1.我院每年开展四次招生,在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受理进修申请(特殊科室及帮扶进修、对口支援专项进修等特殊申请每周三、周五报道),申请者须在上述月份内提交相关材料。
2.报名方式:申请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,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我院医务科邮箱zfyyizhengke@126.com,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审核结果会通过邮箱反馈给申请者。
3.准备材料:《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进修申请表》(详情见附件表格,须加盖单位公章);个人最高学历证书、执业医师/护士/技师资格证书;
三、报到流程
进修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,持进修申请表、学历证明复印件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,到医务科办理报到。
四、进修管理要求
1.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核心制度,服从医务科及带教科室的统一管理。
2.考勤制度:请假需提交书面申请,1天以内由科室审批;2至3天由医务处审批;4天及以上或离津者,需由选送单位出具公函。缺勤时长超过进修总时长1/12的,延长进修时间。
五、结业流程
1.结业考核:进修期满前,由带教科室组织出科考核,内容包括理论知识、技能操作及日常表现综合评定。进修期满,且完成规定学习内容、通过结业考核者,由带教科室在《进修人员结业考核表》上填写考核结果及科主任签字确认。
2.物品回收:须退还门禁卡等物品,未按时退还将影响结业手续办理。
3.违规处理:因违规引发事故者将被取消进修资格;发生医疗纠纷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通报其原单位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咨询方式:座机24334223
2.我院对进修人员免收进修费、培训费等各项费用,不收取任何费用,亦不提供住宿安排。进修人员需自行解决进修期间的食宿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