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“三公”经费决算情况说明

栏目: 医院公告 发布时间:2019-09-11

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决算   0 元,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(减少) 0   元,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

“三公”经费。具体情况:我单位为部分拨款单位


一、2018年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  0  元,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(减少)  0  元,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“三公”

经费 。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  个,出国  0 人次。


二、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0   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  0  元,与2017年相比增加(减少)    元,主要原因是0;

公务用车购置费   0 元,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(减少)  0  元,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“三公”经费  。2018年本

单位公务用车保有   0 辆,购置公务用车 0   辆。


三、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  0  元,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(减少)  0  元,主要原因是 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“三公”经费

  。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  0  批次,  0  人次;其中,外事接待  0  批次,       


  0  人次。


(注意:各单位要对“三公”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,若本年度未列支“三公”经费,请在说明中的对应下划线上填0,并在主要原因后填写

“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“三公”经费”,不要删减模板中的任何文字。)